《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海市符合生育规定的妇女,除了享受98天产假外,还可享受30天生育假,共计128天。
【政策规定】:2017年女职工产假为98天+生育假30天,产假128天;剖腹产等符合难产条件的妇女可以再增加15天产假。
上海单位女职工生育产假有多少天?
正常产假:128天,产假可以休假15天;
难产假:在正常产假的基础上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产假:每多生育1个婴儿,在正常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15天
上海流产产假有多少天?
怀孕未满4个月:产假15天;
怀孕满4个月:产假42天;
上海陪产假有多少天?
根据规定,男配偶陪产假为十天 [1] ,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解答律师:周律师
6元/分钟6元/分钟 (原价8元/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