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协议解除和起诉解除两种途径。
1. 协议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双方同意,终止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协议解除需满足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有终止收养的合意,即养父母、养子女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2. 法定解除:在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的理由将收养关系予以解除的法律行为。法定解除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另一方不同意,这是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不管出于什么理由都属于协议解除。
②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③养父母与成年的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3. 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
①协议解除程序:当事人应当持身份证、户籍证明、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申请的次日起30天内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法规定的,要予以解除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②法定解除程序(诉讼解除程序):当事人(收养人、送养人、已成年的被收养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着重审查当事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真实原因,听取年满10周岁以上被收养人的意见,本着维护收养当事人的权益和有利于未成年被收养人抚养、教育、成长的原则进行处理。具体而言,人民法院一般会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当事人愿意和好的,准予他们维持收养关系;不愿和好的,帮助他们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调解无效时,作出判决解除。
收养关系自准予解除收养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解除。
注:被收养人未成年,一般不得解除,但协议解除或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行为的除外。
法律依据:
1. 《收养法》第二十六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 《收养法》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 《收养法》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4.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九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 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5.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十条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回收 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解答律师: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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