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自书遗嘱从立遗嘱人死亡开始生效,并永久有效。除非事后发现遗嘱人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那么此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有效遗嘱。当然,如果数份遗嘱存有公证,公证的效力最高。但不论遗嘱的形式为何,均从立遗嘱人死亡时开始生效,并永久有效。
第二,如果因遗嘱而产生继承权纠纷需要提起诉讼的话,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解答律师: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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