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负责人法律责任是什么

分公司负责人法律责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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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负责人法律责任是什么
创业合伙 4433 2020-03-12

分公司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分为对内责任和对外责任:

1、对内责任。

分公司负责人的对内责任是个人岗位责任,根据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对总公司承担责任;

2、对外责任。

分公司负责人对外代表分公司,而分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不承担责任。因为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的法律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负责人对外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1、《民法总则》第七十四条: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2、《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解答律师: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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