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且将结婚证藏起来,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来处理:
1、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6)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7)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2、可以委托律师去婚姻登记中心调取双方结婚登记信息,届时向法院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另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也可委托律师调取)
3、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4、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
1、《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其次,如果婚姻登记机关,必须要求当事人出具其离婚证,那么当事人可以进行补办。
2、《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解答律师:陈律师
6元/分钟6元/分钟 (原价8元/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