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一般指批准逮捕,是一个程序工作,是检察机关的权限,是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已经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报经检察机关批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要写好提请批准逮捕书,然后连同案卷相关的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解答律师:唐律师
6元/分钟6元/分钟 (原价8元/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