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阶段:指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开始至案件侦查完毕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止。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往往被羁押在看守所,除了律师和办案人员以外,包括家属在内的其他人员均不得会见。
律师在侦查阶段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帮助:
1、会见犯罪嫌疑人,将家属的关切慰问带给嫌疑人,缓解嫌疑人的焦躁情绪,给予其心理安慰,并将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向家属通报。
2、向犯罪嫌疑人讲解涉嫌罪名及相关法律知识和相关规定。
3、告知嫌疑人法律赋予的相关权利,并告知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申诉、控告,最大限度保护自己,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
4、帮助嫌疑人充分认识自己的行为,为可能进行的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好准备。
5、根据案件情况适时为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巧妙化解危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解答律师: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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