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的司法解释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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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的司法解释如何规定的
其他问题 5807 2020-03-20

《最高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洗钱罪的构成要件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主要有三点:

1、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

2、成立洗钱罪,应当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认定前提;

3、对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进行详细解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答律师: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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