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个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提供办证机关要求的材料,以广州为例,通常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提供如下材料:
1、广东省户籍公民,凭身份证,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以来无犯罪记录证明;
2、原本省户籍人员,凭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户籍最后迁出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办户籍在广东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暂住人员,凭身份证、居住证,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办在广东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在校国内学生,凭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办在广东就读期间无犯罪记录证明。
解答律师: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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