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采用居住证积分制度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等,每个城市的积分条件、具体积分指标、分值等都不同,但办理流程都大致如下:
1. 本人至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本市《居住证》。
2. 登录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 模拟积分分值满足标准分值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 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照本地《<居住证>申请积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进行网上注册,并至单位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审核单位信息。
5. 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申请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6. 单位为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7. 单位将积分申请材料递交至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8. 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9. 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以学历申请积分的,需进行教育经历的核实,随后进入审核程序。
10. 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11. 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居民身份证》至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
以上海为例,申请人首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再模拟打分,再申请积分。模拟积分达到120分的,向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申请,由单位为你注册,然后打印积分申请表。由单位将持证人资料递交至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该受理点出具收件凭证,审查通过后,通知单位或者持证人审批结果,领取《积分通知书》。
解答律师: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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