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 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
2. 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居住地详址受理机构审核后,可以发给《成都市居住证》:
①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等条件之一的;
②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③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④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
⑤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
二、办理材料
(一)申报登记办理材料:
1.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 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
①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
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③房屋租赁合同;
④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⑤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二)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申领居住证需提供:
1. 自己购房的:
①已取得房产证:本人的房产证、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
②未取得房产证:
a. 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房屋信息记录》;
b. 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无契税完税证明的,可以提供地税部门出具的不动产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2. 居住在亲属家中,如房主的父母、配偶、子女:
①房主的房产证和身份证、本人的身份证;
②亲属关系证明、居民户口本、结婚证(能反映亲属关系的);
③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法院生效文书、在民政局签订的收养协议、公证书、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能够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
3. 如果你是租房:
①房主的房产证和身份证;
②本人的身份证;
③租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凭证在街道办事处办理。(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
4. 如果你是住在单位宿舍:
单位提供房产证、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劳动合同、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
5. 如果你是在校学生:
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学籍证明、带二维码的学信网在线学籍查询证明、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 申报登记
①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②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
③网络自主申报:自行通过微信、PC、APP等,登陆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
2. 申领居住证: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现场提交办理材料、填写申领表,申领居住证,审核通过后领取《领证通知单》
①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也可提前下载表格并填写。
②将《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连同办理材料递交给派出所前台民警受理并审核。
③派出所前台民警审核合格后录入信息,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请人。审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员当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
3. 领取居住证:当场领取
4. 注意:成都地区范围内搬家,不用重新办理居住证。
四、办理时限、费用、地点
1. 办理时限
申报登记的时限是6个月,申领居住证是当场办理。申领、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发放居住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
2016年1月1日前,已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只需去签注换领新证即可。
2. 办理费用: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收费。
3. 办理地点:居住地派出所。
解答律师:郭律师
6元/分钟6元/分钟 (原价8元/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