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如何剖析

开设赌场罪如何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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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如何剖析
其他问题 3163 2020-04-30

开设赌场是指行为人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只要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的,就构成开设赌场罪,并且是既遂。行为人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开设赌场就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开设赌场罪一般具有两种形式:

1、以营利为目的,在行为人的指挥、支配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

2、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

1、犯开设赌场罪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如果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解答律师: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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