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结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离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应是夫妻一方,其他人不能作为原告起诉离婚;
2、被告必须是夫妻另一方;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不是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如果不存在新情况、新理由,应当在上一次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否则,法院不予受理。符合上述条件,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和民事起诉状,就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否则,即使到法院立上案了,法院查清情况后也会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