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遗产后能否反悔要看放弃行为作出的时间而定。
如果是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原则上可以反悔。
如果是遗产处理后,放弃继承的原则上不能反悔,除非继承人有证据证明当时做出放弃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例如是被其他继承人胁迫或者受到欺诈而做出的放弃的意思表示。
此外,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如果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七条: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九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条: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