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配要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
如果父母留有遗嘱,在遗嘱真实有效的情况下,按照遗嘱分配。
如果父母没有遗嘱,继承人可以对遗产分配进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按照法律规定分配,具体如下:
第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第二,对于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第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第四,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五,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例如未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孤儿,对生父母尽了较多赡养义务的养子女,可以给他们分适当的遗产。
第六,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未成年)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五条: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九条: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