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且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通俗的讲就是不需要被羁押在看守所内,犯罪嫌疑人可以拥有较大的人身自由。申请取保候审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近亲属或者律师申请。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